
1937年12月13日,日軍侵占南京后,公然違反國際公約,大肆屠殺手無寸鐵的平民和放下武器的中國士兵,南京三分之一的建筑被毀壞,市內發生近兩萬起強奸、輪奸的暴行,大量公私財物被掠奪,死難者總數根據戰后南京審判戰犯軍事法庭判決達30萬以上,古都南京遭受了一場空前的劫難。

南京大屠殺慘案發生后,美國《紐約時報》、《生活》雜志、英國《泰晤士報》、蘇聯《真理報》、中國《中央日報》《新華日報》等中外媒體,均對日軍在南京的暴行作了大量的報道。留在南京的中外人士以及陸續回到南京的歐美外交官記錄或秘密拍攝了日軍在南京的暴行。當年親歷或目睹日軍暴行的南京軍民,留下了大量的證言。曾經參與南京大屠殺的日軍官兵,也留下了相關記錄。
戰后,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和南京審判戰犯軍事法庭均對日軍在南京的暴行進行了審理與判決,做出了法的定論。2015年10月,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將“南京大屠殺檔案”列入《世界記憶名錄》。南京大屠殺慘案是日軍在侵華戰爭期間制造的無數暴行中最具代表性的一例,是野蠻對文明的扼殺,是人類的一場浩劫。一切愛好和平的人們,都不應忘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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